考试科目及内容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合格性考试范围。全市统一组织合格性考试9门: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区组织合格性考试4门: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合格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课程要求为依据。
考试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或本市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职技类学校在校学生以及社会类考生均可参加合格性考试。
考试时间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1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每学期末。
学生在完成每门科目必修课程后即可参加合格性考试。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首次参加合格性考试时间为高一第二学期末。
艺术(音乐、美术)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一学期末,体育与健康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
当次考试不合格,可参加以后学期同科目合格性考试,全市不单独组织补考。
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每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时间9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
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合格性考试依据学生平时表现和综合测评确定成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合格性考试依据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确定成绩。
成绩呈现及应用
(一)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卷面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学生参加统一高考,其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达到60分可认定相应科目合格。
(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参加合格性考试13门科目全部达到合格水平后,可颁发《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高中离校2年内参加合格性考试合格后可补发《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
职技类和社会类考生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9门合格性考试达到合格水平后,可颁发《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证书上注明“职技类”或“社会类”字样。合格性考试统考9门科目达到合格水平是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