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退档原因共有23条,分别是:
(01)总分低,录取额满;
(02)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分配;
(03)相关科目成绩偏低;
(04)外语口试不合格;
(05)体检不合格;
(06)体检专业受限;
(07)色盲;
(08)色弱;
(09)视力不合格;
(10)嗅觉不合格;
(11)身高受限;
(12)不符合走读条件;
(13)自愿放弃志愿;
(14)政审不合格;
(15)面试不合格;
(16)未面试;
(17)男生已录满;
(18)女生已录满;
(19)只招男生;
(20)只招女生;
(21)超龄(仅限军公院校);
(22)按学校规定的专业级差排序,分数低。
(23)其他(需详细注明原因);
以上被退档的各种情况,高校称之为退档的主要理由;而对于考生来说,几乎全部都可以认为是属于志愿填报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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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篇
《招生章程》的重要性
教育部在连续9年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均明确指出:“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高等学校应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招生章程(包括民办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及广告)必须经高等学校的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
《招生章程》中的哪些内容必须要看?
教育部每年都明确规定“招生章程必须真实、准确,其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