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到当地火车站购买优惠车票。新生报到期间我校在呼和浩特火车站、呼和浩特火车东站设有接站点(呼和浩特白塔机场不设接站点)。
自己乘车到校报到的新生可参照以下乘车路线:
1、呼和浩特火车站至新城校区可乘7路、71路公交车到工业大学站下车;
2、呼和浩特火车站至金川校区可乘303路公交车到工业大学电力学院站下车;
3、呼和浩特火车东站至新城校区可乘K1公交车到TCL站转75路公交车到内蒙古工业大学站下车;
4、呼和浩特火车东站至金川校区可乘K5路到工业大学电力学院站下车。
六、新生贷款方式
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请认真阅读随通知书寄出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并如实填写其中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加盖家庭所在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我区高校均不办理学籍地助学贷款,学生如有贷款需求,请阅读《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内容,并咨询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我校的资助政策详情请登录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网站点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页查询。(http://www.career.imut.edu.cn)
七、新生学籍说明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后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生公寓床上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