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我省在2016年高考中对随迁子女在粤参加异地高考适度放宽了报名条件,涵盖社保保险等截止时间、完善居住证的年限认定办法,适度放宽合法稳定住所条件以及解决就学地与就业地不一致问题等四个方面。
我省今年对随迁子女报考条件都做了哪些调整和完善呢?
今年普通高中随迁子女是第一年在我省参加高考,大家注意啦!这次调整是对报考条件进行了适当放宽,比如说,在社会保险、居住证、完整学籍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上,依然保持了3年的年限要求,不过却明确了计算截止时间是到2016年8月31日前。
与此同时,对合法稳定住所条件认定也适度放宽,有房屋租赁合同、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也可申请报考。
值得留意的是,孩子就学地与家长就业地不同,只要都是在广东省就学和就业的,异市都可以获得认定。
高考报名即将开始,随迁子女又该如何报考呢?
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预报名时,先在网上报名系统上填写有关信息和《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
办理确认手续时,到各地市指定的报名点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由报名点初审合格后,上报县招生办,由县招生办分送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随迁子女高考报考需备这些证明材料
1.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包括《就业创业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考生家长为企业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前在广东省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满三年的证明;
2.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3.提供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并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提供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居住证;
4.提供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缴费年限累计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