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在普通高考统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向各高考报名站提供户籍、学籍等相关证明材料。在2015年11月19日前未能向高考报名站或相关部门提供完整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项计划资格,逾期不再办理。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国家推行专项计划,进一步加大了对贫困地区教育扶助的力度,减小了我区符合报考条件的贫困考生竞争压力,增加了落后地区学生享受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机会。往年,该批次院校的录取分数一般低于本科其他批次的录取分数,许多贫困学子因此获益。有意报读该计划的考生应及时了解报考信息,主动、按时到各级各相关部门办理资格审核手续,了解本人是否获得报读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资格,以便在招生录取时正确、合理填报志愿。
加分政策:继续沿用2015年有关规定
我区2016年的加分照顾政策延续2015年公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规范高考加分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如教育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按照有关规定,需要申请加分照顾的考生,必须在完成报名现场确认后,立即领取相应的考生登记表,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级有关部门提出资格审核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考生须在2016年3月4日前将证明材料提交各高考报名站。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照顾资格,逾期不再办理。
交验材料:区内应届高中毕业生须交验综合素质总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