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区内考生时,除执行本投档规则(二)、(三)所列规则外,各专业须选择以下4种模式之一作为该专业入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同一院校同一专业只能择其一种模式:
1.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按专业考试成绩乘40%与文化课成绩乘6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区内高校录取艺术类考生,要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前一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可以从后一专业未录取考生中录取。
(五)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
报考体育类本科专业考生,文化、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区划定的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其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中确定的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投档,但同一招生计划科类的各专业均须执行相同的投档规则;报考体育类专科专业考生,文化、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区划定的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
(六)关于多名志愿相同、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投档
投档时,当遇到多名志愿相同、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时,原则上不受院校投档比例限制,全部投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负责按其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区内院校录取时专业平行分考生原则上全部录取。区内院校免费医学定向的平行分考生,应按照数学与理科综合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