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校服费:100元/人,由学校体育教学部统一招标,集中采购,学生自主购买。
3.学生平安保险及附加意外、住院医疗保险费:50元/人·年(按修业年限一次交清),学校提供条件,由保险公司收取。
六、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请按规定日期报到,提前到校者,食宿自理。
七、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
八、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写信或传真并附有关证明向被录取的学院请假,请假不得超过一周。未经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九、在规定报到日期内学校安排从早7:30—晚10:30有车接站。超过规定报到日期,请按下列路线乘车:
1.凡被录取到动物科学学院、兽医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艺术设计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理学院、能源与交通工程学院的新生由呼和浩特火车站乘34路公共汽车到农业大学(校西区)下车。
2.凡被录取到农学院、林学院、生态环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外国语言学院的新生由呼和浩特市火车站乘37路公共汽车到林学院站(校东区)下车。
3.从呼和浩特火车站乘出租车到学校(东、西校区)费用为10元左右。
十、入学报到程序
新生到校报到前应完成以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