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认真核对,确保学生成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附加学生历年成绩表(盖章)、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大学英语、HSK或MHK考试证书以及各类奖励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复印件。
五、考试录取办法
1、考试内容
学生要到我院参加入学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我院根据学生专科阶段的学习和我院组织的入学考试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学前教育专业笔试内容:教育学综合(含教育学和普通心理学基本知识)。
学前教育面试内容:声乐、器乐、舞蹈、讲故事、简笔画等技能任选两项,表演时间5分钟。
俄语专业笔试内容:综合俄语(含词汇、语法、阅读、翻译等)。
俄语专业面试内容:初级俄语口语(日常用语,情景对话等)。
2、专科阶段学习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选拔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60%。
3、考试时间及安排
笔试时间:2016年5月16日上午11:00-13:00(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2016年5月16日下午4:00(地点另行通知)
学生务必于5月15日前到喀什师范学院教务处教务科报到,联系人:米尔阿迪力江。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此两证缺一不可)。
六、学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照自治区“新价非字[2000]28号”文件精神收费。2016年我院收费标准为(如有新标准参照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学费收费标准
学前教育专业:3100元;
俄语专业:3800元;
七、学籍管理
专升本学制为两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1、考生被录取后,应按时到校报到上课,并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2、所录学生到校报到后,三个月内为政审、体检、文化课复查期。三个月后经复查合格,方可注册成为我院有学籍的学生,享受我院学生的所有待遇。复查不合格者即予退回。
八、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制定的高等学校专升本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制定的高等学校学位证书,发证学校为喀什师范学院。
九、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1、负责部门:教务处
2、负责人:米尔阿迪力江
3、联系电话:0998—2892227
4、监督电话:0998—2892231
5、联系地址:喀什市学院路29号喀什师范学院教务处
6、E-mail:10997135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