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参加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对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直接曝光。三是加强中外合作办学信息监管。在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分批对615个在办高职高专层次和已停止办学活动的252个本科以下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进行了办学信息公示,同时公布了中外合作办学督查热线。四是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专门开设“曝光台”栏目,发布各项事故调查信息。发布了《关于陕西、吉林两地个别幼儿园违规开展群体性服药事件的通报》,山东蓬莱“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督导报告等事故调查报告。河南“替考”、高考加分资格造假,辽宁高考加分资格造假、沈阳音乐学院违规承诺等案件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7.加强信息公开基础建设。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4月举办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直属高校、省部共建高校等教育部门信息工作专题培训,围绕高校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培训和交流。6月举办了教育部直属机关办公室主任培训班,召开了全国教育系统办公室主任会议,进一步提升了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对于全系统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二是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调整信息公开专栏入口,优化内设栏目,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开发上线了依申请公开在线提交系统,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和办理方式,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三是进一步完善教育部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属性标识、确认、通报等系列制度。完善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事先审查和事后检查,禁止违规发布涉密或不宜公开的信息。建立了信息公开网上申请处理机制和流程,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周报月报制度,健全了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研判、督办、会商机制,申请办理情况及时保存备查,确保答复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同时,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专项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