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高考新细则 江苏高考方案暂未调整(2)

高考资讯2018-12-17王华老师

变化三:选考科目可考两次了

  [政策]对于已经确定了3个选考科目的学生,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

  [现状]江苏目前的必测科目考试,学生有两次考试机会,高二考一次,高三还能补考一次。而对高考有决定作用的选测科目考试,只能在6月高考中考一次。如果选考科目可以有两次考试机会,则有利于减轻学生一次考试的心理焦虑和精神负担。

  变化四:考试时间分散在三年

  [政策]教育部要求,各省每年安排的考试要覆盖所有科目,满足不同学生选考的需要,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时。为防止学校突击考试、过早结束非高考课程,对每个年级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数量提出了原则要求。原则上高一年级2个科目左右,高二年级6个科目左右,高三年级6个科目左右。

  [现状]目前江苏高考是6月份集中考五门,学生在高三的压力比较大。而今后与高校招生录取挂钩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可以在三年中完成,学完一门考一门,而且有两次考试机会,有利于减轻高三压力。

  变化五:小高考只要合格就行

  [政策]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教学要求,合格即可。

  [变化]江苏目前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都是以等级呈现。“小高考”六门中,等级划分标准为100-90分为A级,89-75分为B级,74-60分为C级,59分及以下为D级。分成四个等级,无形中加重了学生的压力,特别是“见A加分”给学生带来的负担更重。

  建邺区教育局副局长马峰认为,这样的评价有利于淡化“分分计较”。除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科外,其他学科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教学要求,考试合格即可,对孩子来说负担减轻了。

  变化六:选考科目等级划粗了

  [政策]选考科目等级一般分五个,原则上各省(区、市)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E等级为不合格。

  [变化]江苏目前的选考科目也是按等级来计,只是按学生成绩分布来折算:A+为前5%的考生,A为前5%-20%的考生,B+为前20%-30%的考生,B为前30%-50%的考生,C为前50%-90%的考生,D级为90%以后的考生。与之相比,教育部公布的比例线条更粗一些,减少了比例档次,增加了中间段学生的比例,有利缓解原来分分计较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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