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沈音招生违规,专业证书有效
8月5日上午,辽宁省教育厅进行第二次情况通报,就五方面问题进行了回复和澄清。
针对有部分考生家长认为,8月1日辽宁辽宁省教育厅进行的首次情况通报中认定沈阳音乐学院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考生的专业合格证书因此也将宣告作废。对此,辽宁辽宁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于洪江表示,家长们的认识有误,实际情况是沈阳音乐学院违反教育部规定,违规承诺录取,在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证书上标注“计划名额之内”字样;而且,“计划名额之内”字样的长条印章也并非沈阳音乐学院的公章,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是学校的私下承诺,也是一种违规行为,因此应视为无效,但并不意味着废除了考生的专业合格证书。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辽宁省教育厅曾在7月1日印发文件,重新调整了沈阳音乐学院原来发布的招生计划,缩减了各专业招生名额,因此取消了部分考生的一本录取资格”。对此,于洪江表示,2016年的招生计划是辽宁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共同编制的,并上报教育部。从招生计划制定到现在,辽宁省教育厅从未调整过招生计划,更没有压缩沈阳音乐学院的招生名额。沈阳音乐学院2016年在辽宁省内招生计划为1347人,已向社会公布。
针对有媒体报道“沈阳音乐学院擅自降低录取分数线”的问题,于洪江表示,沈阳音乐学院是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规定,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课的录取分数线和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