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
体育专业考试分为三大科目
专业满分150分90分算及格
2016年的体育高考在科目设置上,根据高校体育专业教学、培养需要,体育专业考试设面试科目、身体素质必考科目和专项选考科目:
1.面试科目为检测考生身高、视力以及身体形态等。该科目不计分,检测结果供招生院校录取参考。
2.身体素质必考科目为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800米跑和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实心球,共四项,每项分值均为25分。
3.专项选考科目设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健美操、羽毛球等九个项目,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在上述九个项目中自主确定选考一项,其中选考田径项目的考生必须在100米栏(女)、110米栏(男)、200米、400米、1500米、3000米(女)、5000米(男)、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中自主确定一个单项。各专项(田径除外)考试均包含选考内容,具体考试内容由省教育考试院在每年开考前一个月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该科目分值为50分。
专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达到90分者为合格,方可填报体育专业志愿。
高考要求
必修科目D超三门不可报考
仍然沿用现行高考要求
体育类考生在高考成绩上有何要求?
2016年江苏普通高考模式仍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考生必须参加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其中,体育类不兼报文理科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科目测试。体育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除参加必修科目测试外,还须参加两门选修科目测试,如报考七门必修科目、又报考两门选修科目,在其参加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只选取七门必修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考生报考了五门必修科目、两门选修科目,在其参加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其两门选修科目成绩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成绩。
考生填报体育类院校志愿的最低要求为七门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如考生拟报考院校对必修科目提出更高等级要求的,则考生的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还须满足院校的要求。
体育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其学业水平测试的有关要求与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