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兵团教育局、兵团公安局联合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下称《规定》)。
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须在12月10日前结束,各地招办自行确定本地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www.xjzk.gov.cn。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提醒考生:报名信息采集时,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定流程进行操作,完整、准确、客观、真实地填写网上报名信息,仔细检查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的内容,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任何人不得更改,报名结束后务必妥善保管好本人填报信息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防止他人盗用。
2016年自治区继续严厉查处利用假学籍、假户籍等“投机报考”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高考报名资格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平台上公布。《规定》指出,对组织或参与“投机报考”活动以及为伪造中学学籍档案、空挂学籍等行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投机报考”的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规定》明确,下列人员不得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规定》同时明确了新疆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跨地、州、市就学考生及其他等各类考生报名条件。同时,细化、完善了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的报名条件。
自治区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条件为:1.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且有在新疆就读三年的学籍档案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2.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按距离当年高考的时间计算,下同)。
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和成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