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是一种投档方式,指考生所填报的一本A、B、C、D,4个志愿,二本A、B、C、D、E、F,6个志愿,高职(专科)A、B、C、D、E、F、G、H,8个志愿是平行关系。
平行志愿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分数优先是指高分考生比低分考生排序在前,优先检索;遵循志愿是指排序后,依照考生的A、B、C、D(或A、B、C、D、E、F或A、B、C、D、E、F、G、H)的顺序依次检索,只要按序检索到考生所填报的某院校应投档额未满,该生档案即能被投入该校;一旦被投档,就不再检索排序在后面的志愿。
第一批本科和第二批本科以及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零志愿、提前批和艺术体育类实行志愿优先的方式投档。
平行志愿中,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材料,如何投档?平行志愿投档方式下,首先要分文科和理科对考生分别排序,若总分相同,则按文科和理科不同的科目顺序对考生排序,然后进行检索投档。排序在后的同分考生,如果检索其所填高校志愿按比例投档名额已满,即使总分相同也不再投档。因此高校的最低投档分不仅包括高考总分,还包括相应科类的单科分。
文科同分排序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再看数学。
理科同分排序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即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再看语文。
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填报志愿有何规定?
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包括取得上海大学“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在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的A位置填报该校,且成绩达到上海市确定的一本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前先将这类考生档案投放给高校,由高校根据《招生章程》录取。
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应在学校所在招生批次平行志愿的A位置填报相应高校志愿。
艺术特长生录取分数不能低于学校同批次调档线下20分,个别艺术特长突出的考生可降分到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
高水平运动员本科专业最低文化成绩要求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职(专科)专业的最低文化成绩要求为高职(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向招生高校投档,招生高校择优录取。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具有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招生高校在事先公示的名单中择优确定、上报,经审定并公示后方可予以录取本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