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高考照顾政策(2)

高考志愿2018-11-11三水老师

(二)进藏干部、职工在藏工作每满一年(截止时间为7月31日),其子女报考普通高校加1分投档。父母双方在藏工作,以工龄较长一方为准。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

在西藏民族学院、驻内地办事处(格尔木除外)工作时间不计入加分。

(三)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家庭中符合条件的高考考生,加10分。如果考生符合第(一)条规定加分投档条件的,同时又符合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高考加分条件,两项加分可累加,但其增加的分数不得超过30分。第(二)条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工龄加分另外计算。

(四)生源不足时,报考农业、牧业、林业、水利、水文、地矿等艰苦行业的考生降低20分投档,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3.驻边疆国境县、国家确认的三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4.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西藏自治区2015高考照顾政策就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冲刺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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