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取方式: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五、收费要求及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西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有关收费规定和标准执行。学费标准详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住宿费最低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六、学校为保证学业优秀、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了奖、贷、勤、减、免的助学体系,具体资助办法请登录学校网站学工系统学生资助栏目或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七、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的招生政策和规定,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工作处。具体负责国家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及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3、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为期3个月的入学资格复查,凡不合格者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视不同情节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4、西藏民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举报电话:029-33755017。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西藏民族大学,在这所充满魅力与活力的大学里,学习、锻炼、成长、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