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申请奖助学金的权利;有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的权力;享有在校内组织或参加学生团体及课外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的权利。学生在校期间对学校处分或处理决定有异议时,有按照相关规定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权利。
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中医学院时珍学院毕业证书,同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阳中医学院时珍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以上未尽事宜以当年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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