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商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李天扬老师
2015年我校拟招收普通本科、专科及高职学生共计 5800 人。分专业计划见招生目录。
第三条:录取原则
考生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查询填报志愿。艺术类考生省内生源取得贵州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均可填报贵州商学院相关专业,提前批次录取。
所有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因专业需要,考生有身高要求。学校录取原则:严格按照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最低投档线,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安排及退档实行专业清的原则,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时,则作退档处理。艺术类原则上以考生文化成绩为基础,文化分上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学校择优录取。
第四条: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等多元一体的资助体系顺利完成学业。对于家庭贫困、诚实守信的学生,可通过当地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困难。
第五条:招生组织机构
坚持阳光招生制度,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录取新生,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负责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政统一领导下实施远程录取工作,并根据录取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招生组织机构。
1、成立招生录取咨询室 负责人:唐 恬
2、成立招生纪检监察室 负责人:唐 娅
3、成立招生录取现场组 负责人:唐雪梅
第六条:学历学位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商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七条: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