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王华老师



  第十七条 我院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报名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学生资助体系,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2500元-3500元);同时,学院按照省的相关规定,从学院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学生资助。项目包括:校内奖学金和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学生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颁发国家承认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电话:08578330476 08578330818

  招生监督电话:08578330776 08578330776

  电子邮箱:1031060306@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zbj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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