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3)

招生简章2018-10-29三水老师



  第二十五条 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学生资助体系,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第八章 毕业(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内获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遵义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遵义医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九章 复查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201号

  邮政编码:563099

  联系电话:085128609366

  咨询电话:085128204791、28205801

  监督电话:085128609406、28609366

  电子邮箱:zyyxyzsbgs@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zmc.edu.cn/

  http://www.zmc.gz.cn/

  招办网址:http://www1.zmc.edu.cn/zzjg/Stu-job/index04.asp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遵义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遵义医学院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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