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政法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才子老师



  三、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政法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四、收、退费办法

  1、学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

  2、学费退费的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者提前完成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的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的学费。

  3、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学校执行辽宁省相关文件,为学生提供助学金;对申请贷款的学生执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贷学金的文件,为学生服务。

  4、学院奖学金每学年进行一次评选,最高金额为8000元,最低金额3000元。除此之外学院从行政收费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特困生基金3001500元。

  五、招生录取原则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辽宁省100%投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录取办法:

  (1)在同批次录取时对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录取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录满为止。

  (2)学校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3)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和第二专业志愿级差为5分,第二专业志愿和第三专业志愿级差为5分,其他志愿为0分。

  (4)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说明: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六: 空中乘务专业、旅游英语(航空港服务方向)单独招生说明

  1. 招生类型: 具有2015年高考资格的普通文史、理工、艺术等各种类型考生均可报名。

  2. 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单独招生考试的相关指示精神,组成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监督指导单独招生考试的各个环节。

  2015年3月10日4月6日:网上报名;

  2015年4月 7日:公布考生预审合格名单;

  2015年4月 9日9:0016:00:考生资格复审、领取准考证;

  2015年4月10日9:00-16:00:综合文化考试;

  2015年4月11日8:3019:30:专业面试;

  2015年4月12日8:00:专业体检;

  2015年4月20日:录取名单公布;

  2015年5月5日9日:审核录取、上报辽宁省招办。

  3. 录取办法: 考生需通过我院组织的空中乘务专业、旅游英语专业(航空港服务方向)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 在文化综合考试成绩符合规定录取分数的条件下,按照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且需通过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管理规则)。本专业不设英语小分限制。

  (4)联系电话:02486841511 02488037003

  02486843322

  网址:www.lacpj.com:电子邮箱:lacpjzsb@lacpj.com:

  辽宁政法职业学院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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