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才子老师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医药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40%,设五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每生每学期75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3%,每生每学期5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5%,每生每学期260元;四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10%,每生每学期150元;五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0%,每生每学期100元。

  六、获奖说明

  2014年获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2012-2014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文明单位称号;

  2014年获辽宁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当平行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平行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中职升高职录取,按照辽宁省招生录取原则录取。(注:如果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照顾录取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专业报考顺序录取。如专业报考顺序也相同,则按照英语、语文、数学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学校全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部 门: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学生处

  电 话:024-89800928、89829368

  传 真:024-89801188

  网 址:http://www.lnwsxy-edu.com

  E-mail:lnwsz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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