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自然情况说明
学院全称:大连艺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开发区同汇路19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
高职专科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学院占地面积7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8万平方米。专任教师66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83人,教学仪器设备值4879.15万元,图书61.41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学院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经学院招考委员会研究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普通类预留计划1%,艺术类预留计划15%。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本科普通类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和日语考生。学院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
高职专科外语语种不限。
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三、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普通高中毕业(含艺术中专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艺术类考生须具有一定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
2.本科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本科模特类专业要求考生身高:女172cm以上(平面模特方向165以上),男185cm以上(平面模特方向182cm以上)。
4.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5.有突出成绩或其他特殊才能者,经研究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6.学院只设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四、专业设置说明
1.本科专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