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照顾录取考生的处理
因享受省招考委加分或降分政策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我校按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
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英语、综合、语文、数学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和有文体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对江苏省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划分专业。要求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和化学,各类专业的学业测试等级下限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艺术类考生除外)。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原则。以上省份其他录取原则如有变化,以2015年所在省份招生文件要求为准。
6.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英语成绩要求超过英语总分40%。
录取办法: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2015年,报考我校艺术类考生专业课成绩均使用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折合成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七、学校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部门:大连医科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联系电话:0411-86110222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邮政编码:116044
学校网址:http://www.dlmedu.edu.cn/
电子邮箱:dy_zhaosheng@163.com
大连医科大学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