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李一老师

  3)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4)江苏省外(艺术)

  1)艺术类考生均需参加本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

  2)美术类按文化总分和专业总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综合分相同,按文化省统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其他要求按各省考试院公布的录取要求执行。

 二、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我校录取新生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2.为鼓励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并为其成才提供更好条件,除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等评定奖学金、助学金外,我校设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等;设有图书馆、学生公寓协管员等100多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按150-20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

 三、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四、专业及计划: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五、证书类别: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毕业证书;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证书颁发办法: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本专业规定的学分(包括选修课程)后,准予毕业,毕业时颁发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毕业证书,并以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名称具印,对条件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授予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的学士学位。

  七、入学复查: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八、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00号 邮政编码:210023

  网址:http://jsxy.nau.edu.cn

  电子邮箱:jsxyzsb@163.com

  联系电话:(025)85780042、(025)85780043

  传真:(025)8578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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