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王新老师

  同时,作为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单位,学院具有完善的学生奖、贷、助、勤、补、减、免的助学体系,并以吴文化传承基地为载体,以科技创新为重点,以学生社团建设为抓手,组织开展大量文化特色活动。学院支持鼓励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每年有50人次以上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各级各类技能大赛中获奖,学院被评为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特别贡献奖和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先进学校。

  近年来,学院以我在乎你为核心理念,以为学生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地方服务为基本理念,全面实施校企合作战略、特色品牌战略、人才强校战略、科研兴校战略、国际化战略,大力推进省级示范创建工程、体制机制创新工程、专业改革与建设工程、师资队伍建设工程、学生素质教育工程、数字化校园建设工程,努力向着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较强办学实力,在苏州有地位,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高水平、先进制造类和现代服务业专业特色鲜明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目标迈进。

二、录取规则

  1.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

  2.各专业招收的考生科类按各省公布的计划执行。

  3.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规定,落实各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认真调阅考生档案,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4.具体录取方式:

  A.对于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决定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以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相加成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者,以艺术专业分高者优先录取。

  B.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如服从专业调剂,将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本规则未尽之处,按照教育部及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三、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学费标准:文科专业4700元/学年,工科专业5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

  住宿费:12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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