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李一老师

  (7)特殊类型的考生录取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江苏省高职(专科)统招批次录取办法

  1.必测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选测科目无要求。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根据考生投档分、专业志愿及相关科目成绩,按招生计划数的1:1.05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门类为美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需达到省控线,对进档考生依据省统考成绩总分(专业分与文化分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同分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对于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如果成绩相同,则按语数总分含附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所有专业均为文理兼招。

  4.专业确认原则:A、分数优先,满足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确定;B、参照考生选测科目与文理专业相匹配;C、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尽量调剂到相近专业。

  (三)省外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1.按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计分方法对进档考生总分排序,以文化成绩为主,从高分到低分并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对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退档。

  (四)江苏省对口单独招生录取办法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成绩,按招生计划数的1:1.03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文化统考成绩、专业综合理论成绩、语数外成绩排序。

  (五)江苏省面向中职注册录取办法

  1.凡符合中职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2.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专业培养、技能学习情况或对口单招成绩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依次优先录取:

  (1)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2)毕业后由所在工作单位推荐并专业对口的考生;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