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普高)(3)

招生简章2018-10-29王华老师

  第十五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学院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我院录取的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设计类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表演专业按文化课达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九条:学费标准:学校按学生当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学费。其中文科类为4700元/生/年,工科类为5300元/生/年,艺术类为6800元/生/年。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招办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应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逾期未报到者,按旷课处理。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将依据《学生管理条例》、《学籍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修满规定学分者准予毕业(提前修满学分者可提前毕业),并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

 第六章 奖学金与贷款

  第二十四条:学校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企业及名人设定的奖学金等。

  第二十五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生源地银行申请贷款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招生咨询 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第二十七条:招生咨询电话:400-188-1251、051986336019 、86336023、15251916301、15251916302,邮编:213164,网址:http//www.cztgi.edu.cn,电子邮件:zs@cztg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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