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及办法:在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直辖市)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其中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根据志愿顺序江苏省、山东省、浙江省、广东省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加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直辖市)考生按专业校考成绩加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在预录取并列同分而专业招生计划受限的情况下,先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英语、语文的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逐一进行排序,直到分出差异为止。
9.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详见《南京财经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 新生入学时,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学年缴纳,具体标准可登陆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2. 住宿费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1500元/生·学年。
3. 南京财经大学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六、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七、其他说明
1. 学生毕业须达到学校英语水平相关要求,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2. 全校各专业[艺术类专业、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除外]优秀学生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根据本人兴趣和意愿在全校范围内[艺术类专业、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除外]提出转专业申请,一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50(加权平均成绩85.0分)以上且在原专业年级排名列前15%,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者,在专业人数限额内,二年级起转入新选择的专业学习。
3. 我校实行对录取在同一学院相关专业[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除外]的学生打通培养,学生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根据本人兴趣和意愿在本学院范围内提出转专业申请,一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0(加权平均成绩75.0分)以上且在原专业年级排名列前60%,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者,在专业人数限额内,二年级起转入新选择的专业学习。各学院所属专业见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