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师范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李一老师

  (10)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11)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2)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13)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4)预留计划招生按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8、奖助学金介绍:

  (1)国家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者,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获得国家助学金者,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4)优秀学生奖学金:

  等级 金额 比例

  一 2000元/年 5%

  二 1000元/年 10%

  三 500元/年 20%

  (5)周恩来奖学金:获得周恩来奖学金者,一次性奖励500元。

  (6)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各种竞赛获奖者,按以下标准奖励:

  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1000元 500元 300元

  省级 500元 300元 200元

  (7)其他奖助学金:学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的奖学金、助学金。如泉海奖学金、伯藜助学金、周本淳奖学金、六仁奖助学金等。

  (8)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办法参见《江苏省高等学校资助政策简介》。

  (9)其他资助措施:

  勤工助学:学校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部分生活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每月可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

  学费减免: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学校适时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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