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勤工助学:学院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校内或者通过学院参加校外勤工助学工作,通过勤工助学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检部门
联系人:刘三华
监督电话:020-86929675
传真:020-86929192
电子邮箱:buduli@163.com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6914402、86929603/0757-88312695
传真:020-86928320
电子邮箱:gzgszb@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gzgs.org.cn
招生网址:http://www.gzgs.org.cn/zsb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州工商学院于2015年3月18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工商学院2015年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州工商学院委托广州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