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在校期间,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学校并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学院单项奖学金以及社会捐助的奖学金等,具体登录学校招生就业处(http://zsb.zsc.edu.cn/)及学生工作处(http://www2.zsc.edu.cn/xgc/)网站查询。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0-88888611、88888612
传真:0760-88324586 电子邮箱:zsb@zsc.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zs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zsc.edu.cn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申诉和信访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
联系人:覃环
监督电话:0760-88332305、15819333141
传真:0760-88311016
电子邮箱:zgc@zsc.edu.cn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于2015年3月31日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