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种类:学位证书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颁发经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印制的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多元化资助服务体系,依据有关规定设立了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东北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50040
招生咨询电话:0451-82190346
监察及申诉电话:0451-82190321
学校网址:http://www.nef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nefu.edu.cn
电子邮箱:nefuzsb@126.com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以教育部最后审核为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东北林业大学
201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