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困难认定后可协助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为6000元/年·人。
3.每年评选国家助学金(须经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补助金额为3000元/年·人。
4.设立健全的奖助学金制度,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奋发学习,表现和成绩优秀者,可以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
5.学院对特殊困难学生视情况给予困难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为5000元/年·人。
6.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与勤工助学活动,并优先安排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7.特殊困难学生可向学院申请学费分期付款。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处
联系人:刘芳
监督电话:(020)87702519
传真:(020)87647600
电子邮箱: gdgm87702519@163.com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745757
传真:(020)87243522
电子邮箱:gdgmxsc@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gdgm.edu.cn,http://www.gdgm.cn
招生网址:http://dept.gdgm.cn/zsw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