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4)

招生简章2018-10-29三水老师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我校主要政策规定如下:

  一、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生,一经录取,即有机会获得新生入学奖学金。

  (一)报考我校第三批A类普高文理科的考生,分数达到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第二批本科A类文理科分数线(不计降分分数线),可获得入学奖学金5000元/人;超过第二批本科B类文理科分数线30分以上的奖励3000元/人,超过第二批本科B类文理科分数线20分以上的奖励2000元/人。

  (二)报考我校第三批B类普高文理科的考生,分数达到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第二批本科B类文理科分数线(不计降分分数线),可获得入学奖学金5000元/人;超过第三批A类文理科分数线30分以上的奖励3000元/人;超过第三批A类文理科分数线20分以上的奖励2000元/人。

  (三)第三批A类美术类、第三批B类美术类和3+证书类的新生入学奖学金,最高可获得奖励3000元/人。

  二、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三、学校每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授予年度奖学金,其中:优秀学业奖学金最高达3000元/学年;单科成绩优秀奖学金200元/科;考证奖学金最高奖金达500元/项。还给予在市级以上各项学习、体育、科技、文艺等竞赛中获得名次的学生授予特长特殊贡献奖,最高奖金达3000元/项。

  四、学校大力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学年内最高可获得10000元的奖助学金。另外还实行学费减免、勤工助学、贷学金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联系人:张云如、何颖

  监督电话:0755-89226295,89226299

  传真:0755-89226297

  电子邮箱:xxjiwei@126.com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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