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李天扬老师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一)学费收取标准 :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收费。

  1.针灸推拿、电子商务、园艺技术、社区管理与服务、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残疾人方向)、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工艺技术方向)专业4000元/生/学年;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方向)专业3000元/生/学年;艺术设计、美术(书法方向)专业6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800元/学年。

  注:学费住宿费暂定,按申报标准收取,待批复后多退少补。

  (二)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三)奖学金、助学金、学费的减免

  1、助学金政策

  (1)中央财政确定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考比例为在校学生的10%。大专第一、二学年一等4000元/生/年,二等2500元/生/年,比例为5%。具体人数和金额由当年财政厅、教育厅实际拨付确定。

  (2)学校助学金:学校每年通过争取财政部门专项助学项目、社会爱心募集助学资金,以帮助解决贫困学子的生活困难,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

  2、奖学金政策

  (1)大专第二、三学年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比例为2%,5000元/生。

  (2)学校奖学金:三年制大专:一等奖学金12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三等奖学金600元/年。

  获奖比例为一等奖学金5%、二等奖学金10%、三等奖学金15%。

 六、获奖说明

  1.2014年获得残疾人之家荣誉称号(国务院残工委);

  2.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3.辽宁省特殊教育系统先进单位(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考生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照顾录取规定的相关政策。

  5、高考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考生实行分数优先、择优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依据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理科依据数学、语文、英语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和网址

  联系电话:024-24791718

  学校网站(http://www.lntjw.com)

  7、特殊招生类型:单考单招

  (1)报名方式:参加单招考试的学生需本人到本校报名采集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视障、听障、肢体障碍考生除上述办法外,也可携带报名材料到市或县区残联教就部报名。

  (2)报名条件:具有应往届中职、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的普教及特教学校的毕业生。

  (3)报名材料:高中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残疾考生需残疾证复印件各一份及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报名登记表邮寄到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报名登记表在学校网站http://www.lntjw.com自行下载或到校索取。

  (4)考试形式:考生在接到通知后凭身份证及毕业证原件领取考生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5)录取:

  ①根据国家招生政策,每个专业根据考试情况设定录取分数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录取后不再调换专业。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进行适当调剂。

  (6)学籍注册:

  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按照录取名单进行学籍注册。

  (7)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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