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王新老师

  四、毕业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收取及扶困助学措施

  1、学费收费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宿费。2015年沈阳校区招生的各专业学费为3300元/年,阜新校区招生的各专业学费为3000元/年。沈阳校区住宿费600元/年;阜新校区住宿费8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1)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设立特困学生补助基金

  (3)设立校内爱心基金

  (4)设立社会团体、个人资助基金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辽宁省调档比列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照语数外总和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其次再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依次优先录取。

  6、通讯地址、网址、邮编、联系电话、邮箱

  学校网址:http://www.lnnc.edu.cn/

  沈阳校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5号 邮编:110032

  电话:024-86614845(兼传真)E-Mail :3180436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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