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3)

招生简章2018-10-29王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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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建筑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我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实际采取多种措施保证贫困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一是在按规定发放国家、辽宁省政府奖学金的同时,设立了学校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贫困学生通过努力学习,可获得奖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部分费用;二是在按规定发放国家助学金的同时,在校内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助学贷款和学费减免事宜按国家和省政府文件执行。

  六、获奖说明

  2004年被中共辽宁省委和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和军民共建先进单位,2006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安全文明校园,2009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单位。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八、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120%。(注:辽宁省投档比例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学院志愿及录取

  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录取规定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所有专业招生不限制男女比例,按分数优先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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