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标准
1、学费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复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我校所有专业学费均为每年5000元。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学校设有面向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和政府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特困生享受一定的经济资助或补助。
六、获奖说明(无)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无)
八、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105%(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校招生的所有交通运输类专业均不录取色盲(色觉异常II度)考生。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2015年根据招生省(区、市)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我校2015年在辽宁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市),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照顾录取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照顾录取的相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