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如有变动以省物价部门文件为准。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我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学办法:
学院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补助等多种措施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困难学生圆满完成学业。
(1)学院为学习优异学生设立学期奖学金,一等奖800元/生,二等奖500元/生,三等奖300元/生。
(2)国家助学贷款: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将按辽宁省人民政府和辽宁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以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补助,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通过劳动获得勤工助学金。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学院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120%以内;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志愿录取办法
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对符合加、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为分数优先。对投档考生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根据考生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根据考生数学、语文和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联系电话:024-88045088、88045431
7、学院网址:http://zs.ltcem.com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