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三水老师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院设有国家(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入学奖学金(报考我院的普通类考生2015年高考分数达到二本控制线)。开通绿色助学通道:设立特困补助基金并给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六、获奖说明

  2006年被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2008年被中共辽宁省委员会、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辽宁省2006-2007年度文明学校。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120%以内(辽宁调档比例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其它省市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照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规定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报考同一专业分数相同考生,文科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6.艺术类专业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按省招考委关于艺术类专科工作程序、日程安排的规定办理。

  录取办法:需获得辽宁省招考办颁发的专业加试合格证,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照综合分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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