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费:每人每年750-17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广东金融学院监察处
联系人:曹老师
监督电话:020-87053939
传真:020-37216666
电子邮箱:a37215393@21cn.com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7215393
传真:020-37216086
电子邮箱:zsgduf@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duf.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gduf.edu.cn/zs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东金融学院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金融学院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东金融学院委托广东金融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