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为深入贯彻依法办学、依法招生的要求,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保证2015年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概况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2013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重庆市文化委员会主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业务指导的公办高职专科艺术院校,院校代码:14482。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重庆市唯一公办综合性高等职业艺术院校。学院办学基础为重庆艺术学校,曾培育出三届梅花奖得主、中国剧协副主席沈鉄梅及蒋勤勤、殷桃、吕一等知名艺术家和影视明星,办学经验丰富,被誉为艺术家的摇篮。在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艺术专业技能比赛中,获得奖牌数第一和团体总分第一的优异成绩。学院地理位置优越,江北校区位于繁华的观音桥商圈,占地50余亩,巴南校区紧邻巴南区政府,占地400余亩。
学院拥有一支德高艺强的师资队伍,现有教师300余人,其中硕士、博士占50%以上,专任教师大多毕业于全国重点高等艺术院校,同时聘请了一批重庆市内外知名艺术家任教。学院秉承厚德博艺的办学理念、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和谐兴校、品牌名校的办学宗旨,以四能四会(能说会道、能唱会跳、能编会导、能拍会照)为人才培养目标,努力培养适应时代需要的具有舞台表演力、艺术原创力、文化实践力的高素质技能型文化艺术人才。
学院目前拥有中职、高职两个办学层次,高职在校学生400余人,中职学生近1000人。适应市场需求,围绕社会所需要的重要文化产业和新兴特色产业,开办有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影视表演、音乐剧表演、国际标准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统表演艺术、导游、文物鉴定与修复、文化事业管理、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艺术设计、舞台艺术设计等多个专业方向。
学院着力建成功能齐全、布局合理、设施一流、环境优美的具有浓厚文化艺术内涵的特色校园,学院现有江北校区校舍建筑面积有41190平方米,纸质图书8.1万册,科研仪器设施设备总值675万元。巴南校区一期工程校舍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积极探索多学制多层次教育模式,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剧目创作、社会合作等方面加大力度,立足重庆、辐射西部、面向全国,努力打造西部文化艺术人才培养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