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本科层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等专业因单位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色盲考生慎重报考。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体条件有要求,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皮肤无明显疤痕,请男身高1.75米以下、女身高1.65米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
1、本科层次:视觉传达设计、工业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工业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动画、工程造价、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软件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为19000元/年,其它专业学费为18000元/年,住宿费为1500元/年。
2、中英合作教育项目:学费为30000元/年(不含英国BTEC HND一次性注册费275英镑),住宿费为1500元/年。
3、中澳合作教育项目:学费为30000元/年,住宿费为1500元/年。
第八章 奖助学金
第三十二条 我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奖励的比例占学生20%以上,每年奖励学生2000余名,奖助学金分别为每人8000元、5000元和2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奖金分别为:1500元、800元和5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科技竞赛、职业技能竞赛、文体比赛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者;或见义勇为,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获单项奖学金,奖金数额100元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