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降分要求: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艺术类(美术)专业认定各省(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总分和专业成绩总分均达到省(直辖市)划定录取分数线者,我校按专业成绩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3.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
4.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八条 专业、收费及退费
收费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工商企业管理、金融保险、国际经济与贸易、采购供应管理、市场营销5个专业每学年学费7800元;数控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应用电子技术、汽车营销与维修、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计算机网络与安全管理、智能手机软件应用技术11个专业每学年学费8200元;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定损与评估、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3个专业每学年学费8600元;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测绘工程技术、软件外包服务4个专业每学年学费8800;物联网应用技术、新能源应用技术2个专业每学年学费9500元;游戏软件专业每学年学费9600元;动漫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2个专业每学年学费10000元。
住宿费每学年8001200元(不含公寓式住宿);代收费每学年600元(自愿原则,据实收取、多退少补)。
退费,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九条 新生报到
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录取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条 毕业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 助学措施
1.奖学金: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