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学历证书:学院统招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19.声明:为防止考生及家长上当受骗,有关招生相关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第21条),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为了维护考生利益,录取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方便学院及时和考生沟通。
20.监督机制: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检查学院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
21.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cqyyzy.com
新浪官方微博:http://weibo.com/678139689
联系人员:徐老师秦老师潘老师
办公电话:023-42860482/42860503/42467740 023-42462856(兼传真)
咨询QQ:1348172948 2259569860 1473155193 1513565045
邮政编码:401520
22.招生章程的解释:本招生章程适用于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5年全国统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由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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