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我校2015年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2015年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工程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重庆工程学院(教育部代码12608)。
第四条 学校性质: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五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六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专科
第七条 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2014年5月27日,经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14〕148号)成立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八条 办学水平
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重庆市高职单独招生试点院校、全国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紧缺型人才培养基地、全国动漫游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全国物联网技术应用人才培养基地、全国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和重庆市软件产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网络及信息安全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笔记本电脑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重庆市普通高校就业先进集体。
第九条 办学基本条件
学校设有南泉和双桥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66亩,其中南泉校区位于重庆市主城区内著名风景区南温泉(占地519亩),双桥校区位于重庆市双桥经济开发区(占地247亩)。校园校舍建筑总面积30.29万平方米(其中南泉校区校舍建筑面积为225599平方米,双桥校区校舍建筑面积为77301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7200万元,馆藏纸质图书70.5万册、电子图书58万册,学校资产总额近7.6亿元,全日制在校学生900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近600人,其中专任教师近500人。学校建有现代化的教学大楼、实习实训大楼、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计算机网络中心、学术报告厅、学生素质教育中心、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学生公寓和标准化塑胶运动场;建有国内领先的机器人实验室、3D打印实验室、云计算实验室、物联网实训室、网络协议分析实验室、虚拟化技术实训室、大数据技术实训室、苹果开发实验室、动漫动作捕捉实验室、动画配音实验室、百度网络营销实训室、笔电及一体机检测与维修实训室;建有西部一流的软件开发与应用、互联网与云计算、电子工程与物联网、游戏动漫等8个实验实训中心、48个实验实训室和软件工程、互联网工程、游戏动漫工程等5个工程训练中心。与微软、联想、埃森哲、百度、淘宝、中移动、国家电网等名企共建校内实习基地24个、校外实习基地181个。校内实习实训室座位10000余座,各类教学用计算机8000余台。建设有覆盖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数字化校园应用系统,网络出口带宽3G,全光纤接入,有线和无线信息网点36000个,实现了校园网络信息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