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王新老师

  航空服务专业(中韩合作办学):为了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及竞争力的航空服务人员,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学校与韩国济州观光大学合作举办航空服务专业专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班,学生入校学习合格后,颁发双方大专文凭,双方学校推荐就业。航空服务专业(中韩合作办学)须经面试合格后方能报考该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应无色盲、色弱,男生身高175-184CM,女生身高164-172CM。

  航空服务专业面试合格考生可以报考所有航空服务类专业,航空服务专业(地铁站务定制班)面试合格考生被录取入校后进入航空服务专业(地铁站务定制班)学习。

  3.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电子设备维修专业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成绩达到英语总分50%以上;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为男性,无色盲、色弱。

  4.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招收对象为2015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男性、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三、外语语种要求:

  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我院时请慎重,我院各专业外语课程仅提供英语教学。

四、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及住宿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见各省招办(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招生收费标准。

五、奖、助学措施:

  1. 学校根据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奖学金;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2.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设立了临时困难补助,并开展学生勤工助学活动。

六、录取规则:

  1.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 顺序志愿的投档比例在1:1.2以内,平行志愿在1:1.05以内;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 所有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级差的方式安排专业。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情况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不超过5分。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扣除相应级差分数,按第二专业志愿排序,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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