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招生简章2018-10-29王新老师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

  办学性质:公办

  层次:本科

  校名:成都学院(成都大学)

  办学特点: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办学体制的综合大学,学校现有58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理学、医学、农学等10大学科门类。

二、办学地址

  成都市成洛大道十陵上街1号

三、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服务地方区域经济为主导,统筹考虑社会需求、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合理制定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录取时个别分数及条件相同考生,以及生源质量好的地区以适当增加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报四川省教育厅及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四、录取规则及办法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遵循择优、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二)学校对实行大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5%左右,未实行大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120%。

  (三)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依次为3分、1分、1分、0分。即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3分,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1分,第三专业志愿与第四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1分,第四专业志愿及其以后各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0分。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四)艺体类招生录取原则为:美术类、音乐表演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折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40%+文化成绩×60%;编导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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