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李天扬老师

  第四章 录取

  第九条 1.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其中【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工业分析与检验】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应用化工技术】和【化学制药技术】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

  4.普通文理考生录取顺序:对顺序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对平行志愿、调剂志愿按高考总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顺序:文化、专业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5.对进档普通文理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首先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同一志愿(平行志愿的各志愿视为同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按高考总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对进档艺术(美术)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专业成绩优先原则安排专业。

  6.对志愿和成绩相同的考生则优先录取库区淹没乡镇考生,若以上条件仍相同则综合考虑相关单科成绩及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文体比赛获奖等因素择优录取。

  7.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8.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有无分数级差要求:无。

  9.加降分要求: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五章 其它

  第十条 学历证书发放: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 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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